一、申报组织1.科技部、财政部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负责受理和审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请材料。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省(区、市)、本部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推荐单位推荐。国资委系统项目由北京市科委负责推荐。3.推荐单位需对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论证,并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
一、申报组织
1. 科技部、财政部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负责受理和审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请材料。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省(区、市)、本部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推荐单位推荐。国资委系统项目由北京市科委负责推荐。
3. 推荐单位需对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论证,并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论证结果负责。
二、项目申请文件
项目申请文件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申请书并在线打印。项目立项后,合同书将由申请书内容自动提取生成,不再修改。
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转化资金项目论证和评审主要依据,申请单位必须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在线提交并打印。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预算及其分解情况,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技术路线、技术经济指标及计划进度,必须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3. 相关附件
申请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成果证明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要提供200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要提供2009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结余分配表等。
(5)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