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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首邀媒体旁听国家科技奖评审 多措施维护权威
2011年06月16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打印   字号T|T 有0人评论 有188人参与

2011年6月10日,在北京近郊一处七层楼小宾馆里,记者被允许进入国家科技奖评审会现场采访。据介绍,这是20多年来,科技部首次组织记者对国家科技奖评审会现场进行采访。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任邹大挺向媒体介绍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的有关情况,随后,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志敏、黄岗分别带领记者进入戒备森严的评审会现场,参观了报到处、工作人员办公室和机房,接着进入评审会场,旁听了30分钟评审过程。在随后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三位主任还分别回答了记

2011年6月10日,在北京近郊一处七层楼小宾馆里,记者被允许进入国家科技奖评审会现场采访。据介绍,这是20多年来,科技部首次组织记者对国家科技奖评审会现场进行采访。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任邹大挺向媒体介绍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的有关情况,随后,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志敏、黄岗分别带领记者进入戒备森严的评审会现场,参观了报到处、工作人员办公室和机房,接着进入评审会场,旁听了30分钟评审过程。在随后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三位主任还分别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是根据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而建立的

邹大挺主任介绍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是党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的集中体现,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政策。建国以来,在历代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下,我国科技奖励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创建到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实施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其基本框架和结构是根据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而建立的。多年来,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了对科技人才的肯定和激励作用。国家科技奖励,坚持科学标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执行严格管理,已经成为科技界乃至社会的一个品牌。党中央、国务院每年召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国家奖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含金量总体上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邹大挺主任说,今年2月1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撤销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当时的媒体消息有2万多条。从反映的意见看,总体上有九成的意见是正面和肯定的,支持科技部对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采取“零容忍”的坚定立场,认为撤销奖励决定维护了国家奖的权威性,净化了学术空气,对科研诚信建设有重大意义。另外,也有一些意见,认为对此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要进行反思,希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奖励工作。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高度重视各方面的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对于有建设性的意见及时吸收和采纳。

国家科学技术奖设立五个奖种,每年三大项目奖总数不超过400项

邹大挺主任从六个方面介绍了国家科技奖的相关情况。

1、国家奖的奖种设置体系。设立五个奖种,分别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授奖数量有法定限额,其中最高奖不超过2人,合作奖不超过10个,三大项目奖总数不超过400项。

2、科技奖励法规制度健全。依据国务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施行。

3、评审程序规范。多年来,国家科技奖励始终坚持依靠专家独立科学民主决策的基本评审制度,并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评审程序和方法。以社会普遍关注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奖为例,主要工作流程为:项目推荐(推荐单位)→形式审查受理(奖励办)→初评(随机遴选专家网络评审、专业评审组会议初评)→评审(各评审委员会)→审定(奖励委员会)→报批颁奖(科技部、国务院)。此外,对受理和评审结果实行三次公示,并设异议期接受社会监督;还设有专门的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评审程序和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程序(包括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初步完备的评审管理体系。如:国家奖励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大奖评审委员会——46个专业评审组。形成了一支奖励工作队伍。如:120多个推荐机构,

4万多名评审专家。

5、奖励了一大批科技创新成果,一大批科技杰出人才。2000年至2010年,国家共授予吴文俊、袁隆平等18位著名科技专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49名外国公民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奖励重大科技成果3371项,其中自然科学奖302项,技术发明奖408项,国家科技进步奖2661项,平均每年授奖312项(人)。

6、逐步探索积累了一系列好的做法和措施。如:随机双盲遴选专家、交叉分配和封闭管理人员、电话异地答辩、健全保密制度、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建章立制规范内部工作人员行为,等等。这些措施推进了科技奖励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2011年国家科技奖评审进展情况

邹大挺说,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奖励工作,维护国家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社会公信力,2011年的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坚持继承和发展的原则,不断改进工作机制,重点加强了推荐把关、扩大项目公告内容、严格规范评审程序等。具体如下:

1、明确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是推荐项目(人)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主体。各推荐单位建立了推荐公示制度,并加强了审查把关。根据规定,国家奖实行推荐制,有两种推荐方式,一是由省市、国务院部门和解放军各总部,以及经我部认定的学会、协会等单位推荐;二是由历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3名以上院士联名推荐。在原来要求的基础上,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要对报奖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签署责任承诺条款的基础上,2011年各推荐单位增加了两个方面工作内容:一是,今年承担推荐工作的118个单位,推荐前全部进行了推荐公示,并要求了被推荐项目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了公示。有的推荐单位根据公示反映的情况,调整了有关报奖项目并进行了调整后的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项目方可推荐报奖,确保了推荐项目和人员的真实性。相关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随推荐项目一并报奖励核查。二是,从程序上完善审核环节。90个推荐单位的推荐材料报经省部级领导机关或主管领导、法人代表的审批,加强了《条例》授权机关的把关和审核工作。

2、奖励办加强形式审查和受理公告工作,提高社会知情度和监督力度。2011年度共受理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人选25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1151项。经填写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发现有20个推荐项目因成果完成不满三年、重复报奖等原因不符合要求。3月22日,奖励办对正式受理的国家三大奖项目进行了公告。民口通用项目在科技部网站和奖励办网站同时公布,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项目在适当范围内部进行了公告。今年的公示工作采取了两点新措施:一是根据奖种特点适当增加了公告内容。在原来只公布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自然科学奖增加主要学术代表作、主要完成人贡献,技术发明奖增加拥有授权的知识产权情况,科技进步奖增加项目推广应用情况。二是改进了公告方式。从仅公布于奖励办网站,增加在科技部官方网站公告、在科技日报发布公告、通过央视发布新闻消息等,切实改善公示成效,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标准,严格把好初评关。继续坚持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初评方式,在继续坚持随机遴选专家名单的基础上,对会议初评工作中的项目答辩顺序、评议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较大改进,会议现场采用了严格的封闭措施。

(1)网络评审工作。根据当年推荐项目情况,征求咨询专家意见后,确定专业组分类和评审专家的组成结构,采用随机双盲方式遴选专家和确定奖励办工作人员。今年扩大了网评项目范围,所有民口通用项目原则上均进行网评(国家安全类项目按惯例不进行网评)。同时,为防止外界干扰,网评时间从10天减少为5-7天。这些措施,有效确保了网络评审工作的保密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2)会议初评工作。根据网络评审打分的汇总情况,确定各组参加会议评审的答辩项目。首先,参加评审项目随机确定答辩顺序,并有5个评审组试点在会议当天由专家随机抽取答辩顺序,有效地保证了项目答辩安排的公平性。其次,增设打分程序,严格规范了评审工作流程。主要有如下环节:第一步项目答辩,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播放答辩ppt材料15分钟,电话远程答辩10分钟,评委按照国家科技奖励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打分5分钟;第二步打分汇总,评委提交打分结果并签字确认,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现场打印汇总,组长签字确认;第三步重点讨论,组长主持对项目答辩过程中不清晰之处或有异议的项目进行讨论。第四步投票表决,按照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指标,以一次性记名限额投票表决产生初评结果;第五步拟定意见,评审组长主持讨论投票通过项目的评审意见,对有异议的通过项目要提出明确处理意见,评审意见经会议通过,组长签字后生效;第六步拟定纪要,评审组长主持讨论评审会议纪要,经组长签字后生效。再次,规范了评委政策培训内容。统一制作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的ppt播放稿,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并且在5月18日第一批会议时,对与会评委由奖励办主任直接宣讲了政策要求。对评审委员,明确提出了相关纪律要求。重点有三个方面15条具体要求。具体有:一是坚持标准,严格评审。坚持奖励条件和等级标准,杜绝降低标准“凑指标”的行为,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不应奖励;项目名称应准确反映项目的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不应过大、过泛;项目内容应系统完整,反对将完整的成果人为拆分或将无关联的成果拼凑;候选人应符合条件,反对“搭车”等不端行为,候选人明显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应奖励;项目内容和材料应客观、真实、可靠,反对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推荐材料和答辩材料虚假的项目不应奖励。二是实事求是,公正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与被评审的候选人及候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有关评委请主动向工作人员申明并提出回避;评委在评议本单位的项目时,应当暂时离开会场进行回避;评委向评审委员会负责,不代表本部门、本单位、本专业、本学科的利益,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科技奖励的条件、程序、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公正、公平地对候选人及其项目做出评审;注意发扬学术民主,尊重不同的学术观点,在平等的气氛中发表自己的意见。提问简洁明确,不替答辩人回答问题,不在答辩时评价项目或进行学术讨论;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披露或擅自使用评审对象的技术秘密、评审资料,不得泄露评委名单、评价意见、评议结果和相关的保密信息。三是恪守诚信,廉洁评审。专家作为评委应邀参加国家科技奖励评审时,须在评审前签署诚信评审承诺书,做出诚信评审承诺;专家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工作条件和影响力,为候选人获奖提供便利;发现推荐项目候选人或候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游说评委等不正当活动的,应及时向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报告等。第四,严格各项保密措施,评审会全程录音,尽可能避免评审会议和专家受外界干扰。在严格保密评委名单不泄漏方面,新采取了五点措施:一是实行专人管理原则。评审阶段封存工作人员的个人移动电话。二是压缩评委通知时间,确定并通知一般评委开会的时间,从10天缩短为5天。三是报到时请专人负责,试点开展评委代码报到制度。四是评委手机会议时段实行集中管理,并在会场屏蔽手机信号。五是增加评委与工作人员的相互评价机制。通过上述措施,扎扎实实将工作保密制度做好,防范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防微杜渐。

4、认真对待社会反映意见,切实加强项目异议处理工作。首先,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在异议处理原则和方法,以及立项处理的具体情况等方面,主动向监督委员会汇报,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规定,对署明异议方真实姓名和通讯地址的实名异议,按照程序规定,先转交推荐单位调查处理并提出意见,再将双方意见和推荐单位意见录入系统,提交评审组审议。对于匿名的异议,如所提出内容事实和线索可核查,参照实名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盗用他人名义的冒名异议,以及匿名又无具体线索的异议,不予立项处理。在会议评审中设置专门的异议处理程序。评审组对有异议的项目要进行专门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并载入会议纪要。如认为异议不成立或者认为依据奖励条件和标准不影响项目获奖的,才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如认为从目前的调查处理情况无法判断的,可以作出中止待查的决定。评审组对评审通过的所有项目,如出现新的异议或者仍有重大争议的,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议,并形成处理意见。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办奖,维护国家科技奖励的权威性

邹大挺说,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办奖,维护国家科技奖励的权威性,保证奖励的科学性、准确性,提升社会公信力,是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奖励办和科技奖励管理人员的一贯追求。邹大挺表示,评好国家科技奖,国家有要求,科技界寄厚望,公众高度关注。让社会广泛了解国家奖的制度和具体措施,是科技管理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为办好、评好国家科技奖,今年以来,奖励办一直在探讨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办法,研究国家科技奖励宏观政策层面的问题,如国家科技奖励的数量布局和指标分配办法、评审专家队伍基础建设、科学合理设立评审组和遴选专家机制等。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些初步意见,并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继续完善。

责任编辑:刘然)

(责任编辑:冯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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