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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光伏发电上网标杆价太阳能发电步入产业化
2011年08月04日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bootman 打印   字号T|T 有0人评论 有66人参与

对于90%以上依赖出口的我国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来说,国家发改委的一纸通知,无疑是一大福音。8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今年7月1日前后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1.15元和1元。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光伏上网电价“国标”的出炉,是国内光伏市场真正启动的政策推手,有利于改变我国太阳能产业过度依赖海外市场的现状,有利于国内太阳能电力企业的成长,太阳能产业开始真正进入产业化阶段。特别是在欧洲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出口价格不断降低的当下,国内市场的启动

对于90%以上依赖出口的我国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来说,国家发改委的一纸通知,无疑是一大福音。8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今年7月1日前后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1.15元和1元。

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光伏上网电价“国标”的出炉,是国内光伏市场真正启动的政策推手,有利于改变我国太阳能产业过度依赖海外市场的现状,有利于国内太阳能电力企业的成长,太阳能产业开始真正进入产业化阶段。特别是在欧洲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出口价格不断降低的当下,国内市场的启动,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有着积极作用。

“国标”电价接近发电成本

从两年前开始,业界就一直呼吁国家明确光伏上网标杆电价,让整个产业有个清晰的成本效益核算标准。但是,由于上游光伏原材料和光伏组件价格高高在上,光伏发电成本难以降到合理水平,国家很难制定出一个能实际推广开来的上网电价。

不过,经过这两年的发展,光伏发电技术不断成熟,原材料价格大幅降低,光伏发电的成本也大幅下降,这为制定光伏上网标杆电价创造了条件。

根据发改委的通知,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这一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已经接近了国内光伏电站的发电成本价,如果再加上地方政府的补贴,国内光伏发电企业终于可以盈利了,这必将推动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主营光伏组件业务的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宣传部负责人王志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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